中國出台新規 助力企業信用修復
香港中通社12月2日電 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12月2日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為進一步健全完善信用修復制度機制,該局制定出台了《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下稱《辦法》),為經營主體重塑信用提供規範統一、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復服務。《辦法》將於12月25日實施。
12月2日上午,市場監管總局召開《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專題新聞發布會。圖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辦法》進一步擴大信用修復範圍,將抽查檢查結果負面信息納入修復範圍。進一步提升信用修復精細化管理水平,將違法失信信息劃分為“輕微、一般、嚴重”三類,按照過罰相當原則,分別設置不同的公示期限和修復條件。進一步縮短公示期和辦理時限,將一般行政處罰信息最短公示期由六個月縮短為三個月。
據悉,自2021年9月《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規範性文件實施以來,截至今年10月底,全國市場監管部門累計修復各類經營主體4416萬戶。
此前在3月25日,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正式上線運行市場監管信用修復全國統一平台,實現了“統一入口、異地修復”,向經營主體提供行政處罰、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違法失信信息的查詢和信用修復服務,可實現一鍵獲取違法失信信息、一鍵申請市場監管部門信用修復。
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12月2日表示,將優化升級該平台。針對《辦法》新增抽查檢查結果負面信息修復、關聯修復、重整計劃或和解協議執行期間臨時修復等業務需求,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將按照配套編製的統一技術方案和數據標準,開展統一平台適配改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