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支付行業機構迎來了一波密集的高管變更,9月份多家機構高管變更獲批,其中不乏頭部支付機構。

 9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連發3條關於非銀行支付機構變更事項的許可信息。

 公示表顯示,快錢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變更卜亞靜為副總經理,吳宏強為技術負責人,孫澤為合規風控負責人;通聯支付網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變更陳斌、馮艷娥、關嬌陽、杜宇為董事以及變更田小緯為監事;平安付電子支付有限公司變更鍾毅、萬曉芳、余靜為董事,余靜為總經理,劉威、張志勇、李桂仙為副總經理,何自興為副總經理(技術負責人)。

 此前,還有多家知名頭部機構迎來人事變更。今年6月,騰訊旗下財付通支付變更陳功為反洗錢及風控負責人;變更顧倩為合規與法務聯合負責人;變更陳雲芳、陳彥為監事。支付寶同樣在今年進行了關鍵崗位的人事調整。5月,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發布的公示信息顯示,同意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變更蔡年余為公司副總經理(合規負責人)、變更林朗為公司財務負責人。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有超過10家第三方支付機構進行了高管調整。這些調整涵蓋了董事長、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合規負責人、董事等多個重要職務。

 「年內支付機構高管頻繁變更,其深層原因主要源於《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正式落地。」博通諮詢首席分析師王蓬博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雖然高管變動與經營壓力、業務轉型等因素有關,但制度性調整是本輪高管更迭潮的主因。《條例》對支付機構的公司治理、合規管理、風險控制提出了更高要求,明確強化了對實際控制人、董監高人員的任職資格、履職責任和監管報批程序。

 《條例》還明確提出非銀行支付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從事支付結算、金融、信息處理業務2年以上或者從事會計、經濟、信息科技、法律工作3年以上,且高管人員應具備相應的經營管理能力、獨立性、良好的從業記錄等。同時,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具有5名以上高級管理人員。

 王蓬博表示,這一制度性變革牽一髮而動全身,迫使機構必須系統性調整治理結構,以符合「實質合規」的監管導向。在此大背景下,許多機構主動優化高管團隊,引入具備更強合規與風控背景的管理人才。(圖源 深圳商報)